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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证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施教工作水平,培养建立一支高水平、高质量、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按照统一资质、统一培训、统一授权、持证上岗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师资管理办法。 一、师资队伍建设目标 (一)通过培训与管理逐步建立一支热爱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熟悉管理领域实际,了解学科前沿知识,学术造诣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组成集培训、管理、教学、研究于一体,既有广泛开放性又相对稳定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为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二)通过培训与管理,师资队伍要实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学科配套,数量充足,能充分满足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 任课教师职责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积极参加备课及教研活动。 (三)每门课程要有教学计划、讲课提纲,并交有关部门审批。 (四)必须按规定的进度授课,完成规定课时,不得随意增减。 (五)有责任配合教学基地做好学员管理工作。 三、任课教师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具备3年以上从事教学或相关业务工作经历。 (三)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与学员沟通能力。 (四)能够严格按照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教学指南》要求保证授课质量。 四、任课教师培训 (一)每年一季度由工程办公室统一向教学基地印发师资培训计划,明确师资培训招生范围、地点、数量、时间。统一学习教学指南规定的科目内容和指定的必修教材。 (二)根据不同教学机构和教学基地的需求,选学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指定的专修教材。 (三)受训教师由各教学基地选报,原则上凡参加教学的教师都应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费用由各教学基地承担。 (四)每期师资班要进行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工程办公室颁发的《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教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五、任课教师授权 (一)持有《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教师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实行登记管理,进入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师资人才库,并在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二)取得《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教师职业水平证书》的教师,根据需要可聘为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培训班教师,并安排培训班授课、辅导任务。 (三)开展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培训的师资必须持证上岗,可以在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领域内交流聘用。 六、任课教师管理 (一)各教学基地负责对任课教师情况进行登记,及时报工程办公室备案。 (二)各教学基地要组织任课教师不断钻研业务,认真研究现代管理教育工作的规律、特点,并注意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三)加强培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带动整个培训师资队伍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四)工程办公室将把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的情况列为对各教学基地工作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程办公室每年将对任课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对教学效果好,工作积极,责任心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次年不再聘为任课教师。 本办法由工程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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