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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一)为规范全国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教学基地的教学管理工作,保证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正常教学秩序,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特制定本办法。 (二)教学基地受现代管理领域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工程办公室)的委托,共同担负培养人才的任务。教学基地要设专人负责,加强与工程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做好协调工作。 (三)在教学过程中,教学基地代表工程办公室对学员进行直接管理和服务,其主要职责是:招生、学员注册、学员教育、教学的组织和实施、考核的安排和实施、教学信息的接收和传达、证书、教材等材料的发放、学员学籍与档案的建立、学员综合服务等。教学基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配合工程办公室做好全过程的教学管理和服务。 二、组织实施 (一)工程办公室是教学基地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国教学基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国教学基地的最终核准认定、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 (二)工程办公室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全国性企业团体(行业协会)等现代管理领域知识更新工程组织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常委单位),根据工程办公室有关管理制度,对其推荐的本区域、行业、专业教学基地的日常教学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对相关教学基地的公关宣传、招员组织、收费标准、学员管理、年度检查、总结评比等工作进行初审后,报工程办公室确认并备案。 三、教学指南、教材 (一)教学指南、教材由工程办公室统一编印发行,教材分为公需科目与公需专修科目。各教学基地的施教工作应依据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教学指南、教材进行。 (二)各教学基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向组委会成员单位、工程办公室申请采购相关资料。 四、学时要求 (一)学员参加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培训,每年脱产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 (二)公需科目的学习不少于36学时,公需专修科目的学习不少于18学时,结合本行业或本企业的专修科目、实际学习、实践及考核、撰写试题不少于18学时。 (三)各教学基地要根据上述要求,合理安排学时。 (四)要加强学时管理,建立学员学习考勤签到制度,保证学员学习时间达到要求。 五、教学方式 (一)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教学方式主要采用集中培训、网络辅导、研修班、专题讲座等形式。 (二)面向高级管理人才,工程办公室每年将举办一定数量的高级研修班和学术交流论坛,培养现代管理领域的高级复合型、骨干型人才,各教学基地可酌情推荐学员参加。 六、招生 (一)认真按照工程办公室的部署、要求,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工作,企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 (二)教学基地对报名学员进行资格审核,将《学员登记表》反馈给教学基地主管单位,并办理好学员报到、注册和交费等入学手续。 七、教学、考核管理 (一)教学基地应提供相应的教学设备和教学场所,配备符合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师资要求的教学指导教师,严格按照教学指南的要求进行教学,根据教学进度安排课程。 (二)培训课程结束,须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结合自身岗位,选择公需专修课程中的2道思考题,以论述的方式答题(1500字以上)。教学基地可选派辅导教师指导学员按统一格式、内容、字数作好毕业课题,代转至学员所在部门,由其上级部门做出评价后在规定时限内上交教学基地主管单位,工程办公室负责最终监督检查。 八、学籍、证书管理及学员服务 (一)考核结果由工程办公室在网上统一公布,学员可通过登陆"中企联合网(www.cec-ceda.org.cn)'653工程'频道"进行证书查询。 (二)凡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由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工程办公室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作为记载管理人才接受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的凭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由工程办公室统一核发。 (三)教学基地应建立学员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学员学籍档案,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报送。 (四)学员档案登记内容包括学员基本情况、接受继续教育的项目名称、学习形式、起止时间、总学时、各学习科目的学时、考核成绩等。 (五)配合主管单位做好每年度的优秀学员评选工作,及时将初选信息上报主管单位。定期组织学员座谈、讲座报告、选送优秀论文进入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优秀论文成果集》等学员活动,为学员提供人文关怀,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九、附 则 (一)教学基地相关负责人应随时上网查看并学习现代管理领域"653工程"教学通知动态,及时修正施教工作。 (二)教学基地应随时收集学员意见,认真总结和摸索教学规律,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积极配合主管单位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准确地提供主管单位及工程办公室要求报送的各种资料和报表。 (四)保护有关教育资源的知识产权,防止非法使用。 本办法由工程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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